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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消息,据海淀法院消息,因认为在第方APP中搜索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手科技有限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抖音业务平台的相关问题可以到网站了解下,我们是业内领域专业的平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相信可以帮到您,值得您的信赖!
原告手诉称,其系知短视频移动应用软件手的开发及运营主体,从商标权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获得了手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经多年运营,手移动应用已经成为国内最著的短视频移动应用平台之一,拥有极高的用户量及知度,涉案商标在相应领域内也取得了极高的知度。
手发现在第方应用商店60手机助手内输入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经应用商店公示及抖音短视频《用户服务协议》约定,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为抖音短视频的开发及运营主体。
原告手认为,被告将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手商标知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相关络用户本欲通过搜索手搜索相关产品,但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抖音所运营的产品,因此使得手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质上损害了手获取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希望下载安装手的络用户在第方应用商店中搜索程序称时,却在搜索结果第一条得到抖音短视频的安装链接,从而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本应属于手的用户数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他人商品称的食人而肥和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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