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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识产权局通知,(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浙江保护中心)将开通专利复审及效案件先审查通道(以下简称先审查通道),各备案单位如有需求,请先行准备相关材料,并与我中心联系。具体业务情况如下:充分的数据显示专利申请可以带动很多人就业,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专利无效宣告就有着不凡的发展速度,相信未来也是一如既往,势如破竹。
一、通道内容
(一)申请与管理。浙江保护中心备案单位可对专利复审效案件提出先审查请求,具体按照《专利先审查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六号)管理。
(二)通过先审查通道进入的效案件可享受以下便利:1在浙江保护中心口审厅参加效案件远程视频口头审理;2专利确权案件可与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联合审理;3专利确权案件可与司法裁判联合审理。
二、申请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案件: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首次申请;
6其他对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先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效宣告案件:
1针对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先审查通道额分配
因先审查通道额有限,先到先得。符合以下条件的效宣告案件,先分配额:一是涉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执法案件,市、县(市、区)市监局同意效与行政裁决联合审理的;二是涉专利侵权纠纷司法诉讼案件,法院根据案情需求同意推荐先审查的。
四、申请材料
(一)复审先审查材料:
(1)提交国知局的复审申请文件(导出压缩包);
(2)复审、效先审查请求书(需加盖公章);
(3)案件情况说明或有助于理解案情的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二)效先审查材料:
(1)提交国知局的效申请文件(导出压缩包);
(2)复审、效先审查请求书(需加盖公章);
(3)市、县(市、区)市监局或法院出具的专利效案件先审查推荐表(需加盖公章);
(4)案件情况说明或有助于理解案情的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来源:(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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