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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22年,各省(自治区)要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确定的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施监测评价,各直辖市要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施自评。东莞二手房的相关资讯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从专业角度出发为您解答相关问题,给您优质的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2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重点围绕确定发展目标、落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开展监测评价,并明确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在确定发展目标方面,通知明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应尽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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